1、最小的合数是4。
2、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资料图】
3、自然数从0开始:0和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2和3都只有1和它本身一个因数,因此不是合数;4有2、4共计3个因数,因此,4是最小的合数。
4、质数(prime number)又称素数,有无限个。
5、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
6、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
7、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有一个经典的证明。
8、它使用了证明常用的方法:反证法。
9、具体证明如下:假设质数只有有限的n个,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为p1,p2,……,pn,设N=p1×p2×……×pn,最小的合数是4。
10、解析:合数则是在分解因数时,除了自身和1以外,还有其他的因数:4=1*4;4+2*2;而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11、理由很简单,如果把1算作是质数,那么在分解质因数时就会发生下面的情况:8=2*2*2;8=2*2*2*18=2*2*2*1*1这样反而不利于我们进行质数的研究。
12、所以,1不是质数,而按照合数的定义,1=1*1,也没有除了1以外的因数。
13、所以,1也不是合数。
14、按照质数数表,2,3,之后,就是合数4。
15、性质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16、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17、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18、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19、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20、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21、(算术基本定理)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
22、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
23、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自然数,叫质数(或称素数)。
24、(如:由2÷1=2,2÷2=1,可知2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2这两个因数,所以2就是质数。
25、与之相对立的是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外,还有其它因数的数,叫合数。
26、”如:4÷1=4,4÷2=2,4÷4=1,很显然,4的因数除了1和它本身4这两个因数以外,还有因数2,所以4是合数。
27、)相关因此无论该数是素数还是合数,都意味着在假设的有限个素数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素数。
28、所以原先的假设不成立。
29、也就是说,素数有无穷多个。
30、其他数学家给出了一些不同的证明。
31、欧拉利用黎曼函数证明了全部素数的倒数之和是发散的,恩斯特·库默的证明更为简洁,Hillel Furstenberg则用拓扑学加以证明。
32、任何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N,都可以唯一分解成有限个质数的乘积,这里P1
34、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35、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
36、最小的合数是4。
37、性质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38、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9、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0、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1、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42、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43、(算术基本定理)扩展资料:类型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
44、一个有两个质因数的合数称为半质数,有三个质因数的合数则称为楔形数。
45、在一些的应用中,亦可以将合数分为有奇数的质因数的合数及有偶数的质因数的合数。
46、对于后者,(其中μ为默比乌斯函数且"x"为质因数个数的一半),而前者则为注意,对于质数,此函数会传回 -1,且。
47、而对于有一个或多个重复质因数的数字"n",。
48、另一种分类合数的方法为计算其因数的个数。
49、所有的合数都至少有三个因数。
50、一质数的平方数,其因数有。
51、一数若有著比它小的整数都还多的因数,则称此数为高合成数。
52、另外,完全平方数的因数个数为奇数个,而其他的合数则皆为偶数个。
53、合数可分为奇合数和偶合数,也能基本合数(能被2或3整除的),分阴性合数(6N-1)和阳性合数(6N+1),还能分双因子合数和多因子合数。
54、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解析:合数则是在分解因数时,除了自身和1以外,还有其他的因数:4=1*4;4+2*2;……而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55、理由很简单,如果把1算作是质数,那么在分解质因数时就会发生下面的情况:8=2*2*2;8=2*2*2*18=2*2*2*1*1……这样反而不利于我们进行质数的研究。
56、所以,1不是质数,而按照合数的定义,1=1*1,也没有除了1以外的因数。
57、所以,1也不是合数。
58、按照质数数表,2,3,之后,就是合数4。
59、拓展资料:合数又名合成数,是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正整数:是两个大于1的整数之乘积;2、拥有至少三个因数(因子);3、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
60、4、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并且只可以组成一个合数。
61、反之,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并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
62、注:"0"“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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