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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不睡懒觉的推理阅读日记①

发表于: 2023-03-01 00:56:32 来源:哔哩哔哩

某乡村大宅的土豪女主人深夜死于卧室内,死因是她自己每天都要吃的补药服用过量。屋子里的每个人看上去都好像有作案的理由,而且每个人好像都隐瞒着什么东西。最让人头疼的是,屋子里头发现了一大堆有趣的疑点,每个疑点都好像跟案子有关,但是又让人说不出来到底是哪里有关。此外,最令人喜闻乐见的事情发生了,看上去最有嫌疑的人偏偏有着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

2018年年初,大三,读完于一堂极度无聊、根本听球不懂、老师还巨爱点名、让人不敢不去的法国历史与文化课。

这是阿加莎的处女作,也是我看的第一本推理小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阿加莎·克里斯蒂,欧美的推理女王,也是全世界的推理女王,《东方快车谋杀案》和《无人生还》都是极度火出圈的作品。奎因、卡尔等人虽然也都是推理爱好者人尽皆知的作家,但非爱好者真的是可能完全没听过他们的名字。以阿加莎的知名度,我觉得没必要废话太多,无需跟营销号一样复制粘贴一大堆人物生平上来。对于她的形象,自然有的是机会去分析。

如之前所说,《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这本书是阿加莎的开山之作。我认为,这是一本已经写到完美的作品。我并非称赞本作的诡计特别高明、文笔多么优秀,我的意思是——年轻的阿加莎是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在当时的环境中,创作出这样一部作品,达到了她自己和这本故事的极限。有两个明显的理由。

首先就是这本著作诞生的时代太特殊了。上个世纪20到40年代被公认为是欧美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各路推理佳作跟井喷一样爆炸发展,你方唱罢我登场,是名侦探这一题材极度辉煌的二十多年。而这本《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可以认为是黄金时代的揭幕作之一。黄金时代之前的侦探小说这个概念还没有和冒险小说分家,人们所熟知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样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的故事往往都是:发生了一起案件,老福带着华生去调查,老福在现场做了一系列详尽的工作,如丈量尺寸、在现场周围看看建筑结构、收集土壤和烟灰等等,时不时地也会做一些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动作,比如《红发会》里用拐杖敲敲地面。在结束了调查之后,老福分享了一些自己的见解,比如凶手是多高多胖的人、身上有何特征、可能从事何种职业、有哪些习惯等等,大家大吃一惊,说你是怎么跟看了他户口本一样知道得这么详细?然后老福再娓娓道来,我是根据线索A知道了这些,根据线索B知道了那些……大家感叹道,福尔摩斯太牛了,其实这些我可能也看见过,但是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完事之后,就请福尔摩斯先生继续去追查凶手,福尔摩斯经过一番艰苦的跋涉和历险,最后把凶手捉拿归案。这番跋涉也是非常紧凑好看的,福尔摩斯的推理和追凶是同样重要的两大部分,各自展现了他身上不同的魅力,两部分都不可或缺。

但是当历史发展到1920年时,在这本《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启动的推理黄金时代,人们对于推理小说的看法开始变得大大不同了。以这本书举例:赫尔克里·波洛在现场转了一圈,告诉了我们有碎茶杯、壁炉里的碎纸、门框上的线等细致入微的线索,并多多少少跟我们分享了一些他的初步推测。随着故事的发展,每出现一个可能改变故事走向的线索,波洛都会提出来让读者注意到,记性不太好的读者最好把它记在小本本上,仔细思索它究竟意味着什么。故事的真相依旧成迷,波洛先生偶尔也会有些让我们觉得奇怪的举动,但是归根到底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看见的东西我们也看见了,他知晓的知识也分享给了我们,我们还可以通过进度条这种“故事之外的东西”来判断,真相是马上要揭露了,还是依旧有回旋的余地。当所有线索都给齐,像推RPG游戏一样把支线任务全做完,到了关键性的剧情节点、拿到了关键性的提示之后,波洛说我知道怎么回事了,理智的读者也可以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于是跟着名侦探的思路去还原故事的真相。这便是推理小说的“公平性”。在福尔摩斯的故事里,读者多半还是像华生一样好奇地看着侦探办事,而在黄金时代的很多作品中,读者脱离了名侦探助手这一角色定位,是设身处地地站在侦探的角度,去跟书里的侦探比赛谁先把真相推理出来。这种革命性的进步,意味着侦探冒险小说孵化出了“推理”小说这个嫡系,赋予了它独特的个性。

值得注意的是,冒险小说,侦探小说和推理小说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福尔摩斯和波洛都是伟大的侦探,大可不必根据作者文风不同而非要分个高下;但意识到两种故事有着不同风格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作为读者,阅读这些著作时应清楚自己该抱有怎样的期待、得到什么样的乐趣。不管怎样,这些差别的产生和发展是很明显的,以致于在一百多年后的现在,我们说到推理小说,有变格派、社会派、新本格,传统的本格似乎都是很古老的存在,这些黄金时代的推理作品看上去更像是些老古董;但在当时看来,这样推理竞赛一样的故事绝对是新鲜玩意。事实上,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着大量这样的纯推理小说出版,阿加莎是第一波吃螃蟹的作家之一,但紧随其后的作家也不在少数。即便是没有《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这部作品,我相信也迟早会有一部类似的作品取代它的地位,宣告这个黄金时代的来临。但是这种超前性,这种作为一个时代的领军人物、带着时代跑的机会,就是让阿加莎给抓住了,把一个近乎是大家都没怎么见过的东西落到了实处,而且写得还很好看,拿到30、40年代甚至现在依旧很好看,这就是我认为这本书“完美”的第一个理由。

第二个理由,就是这本书也是阿加莎创作风格的缩影。阿加莎笔下,很少会出现没用的人物,这应该是读她作品读多了以后必然会感受到的。为什么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不是三个,不是一个?为什么大儿子有个老婆,二儿子有个喜欢的女生?为什么家里有个管家?没有一个人是没用的,每个人都在这起复杂的事件中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可能是知情者,可能是帮凶,可能他跟死者之间有些小秘密,可能他在这里出现另有目的……每个人都知道一些真相,隐瞒了一些秘密。极少有人插着兜,在旁边袖手旁观:啊,其实这些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就是个看客——这样的闲人,阿加莎极少会花费笔墨去描写。人物之间的关系未必会特别错综复杂,但阿加莎绝对有着超高的人物利用率,每个人物她都会花费心思去塑造、去刻画他们的性格,即便阿加莎的流水线作品不少、很多人物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但是这也是要费一番雕工的。而且她每本书都会带来独特的诡计、独特的故事,能够把这种重复感给彻底打碎。而这种技能,我说阿加莎从自己的出道作开始,就点到了近乎满级,不过分吧?就在这本《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里,阿加莎就充分展示了自己刻画人物、让每个人物充分参与到案件中的天赋。她的文笔在不断进步、故事在不断丰富,但即便是她后来的各种名作,依旧能看到这本书的影子。

也就是说,无论是时代的车轮还是阿加莎的精心写作,这本书都达到了一种近乎完美的状态。但这也不意味着它是没有缺点的——有两个我比较介意的点,让这本书在我心里掉了一个档次。

第一就是手法问题,发生在斯泰尔斯庄园里的这个案子,最核心的诡计是下毒。下毒其实是我特别不喜欢、认为特别投机取巧的一种情节,因为它会考察到特别多化学、药剂学的专业知识,这种生冷的知识读者当然不知道,这确实是让人猜不出来,但也会极大地破坏读者跟侦探比赛的公平性。但要着重强调的是,阿加莎是在所有下过毒的作家中,最为特殊的一位。因为阿加莎不仅是推理女王,她还是一位当之无愧的毒药女王。看阿加莎的书建议备两本工具书,一本是霜月苍的《阿加莎阅读攻略》,一本是《阿加莎的毒药》。前者系统、客观地分析了阿加莎每本书的优缺点,其中我觉得有趣、或者我觉得不认同的观点我可能略微加以援引。而后者则是阿加莎一生中所用的无数种毒药知识的百科全书——没错,单单是她对于毒药的使用,就真的是能够单独写出一本资料以便读者们参考、膜拜的。阿加莎在战争期间在药房工作过,因此她有着极其广博的药剂学知识。这可不是为了编造诡计而查查资料就能学来的。而这本书,她的处女作,就运用了她自己除了写作之外最擅长的领域的知识。因此,虽然这种诡计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很不喜欢,但阿加莎太特殊了,看阿加莎看多了,尤其是后来看到《死亡草》时候,难免会发出“阿婆今天又下毒了”这样喜闻乐见的感叹,甚至是“阿婆到底是还知道多少种毒药的用法!!”这样的惊呼。

第二点令我觉得这本书的地位有所下滑的,就是指证出凶手的关键证物让我觉得不太喜欢。这确实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但是它的姗姗来迟和它绝对的权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削弱了一些推理的重要性。毕竟,我们最爱看的往往都是凶手由于疏忽或者别的什么原因留下了一个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而不是某个地方写着他的鼎鼎大名——可以理解我的意思吧?这样说可能显得太过于吹毛求疵了,但是对于这样一本结构本身就比较完美、每个人物都在案件中有着极高出场率、每个人都自有妙用的作品里,我们千辛万苦把真相的一丝一毫都推理还原出来,自然还是更希望抓出凶手的会是更加精彩的证据。

因此,我愿意给这部作品8/10分的评价。相当优秀,可以认为是完美。作为时代的领军之作,作为阿加莎的开山之作,这是一本完成度相当之高、写作水准也相当棒的杰作,但是毕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阿加莎的佳作多如过江之鲫,其他大师的名作也不在少数,胜于本书的作品还是很多很多的。8分在bangumi上是一个很苛刻的分数了,只有极其触动我、制作水准相当优秀的作品我才会愿意给出8分及以上的成绩。这套评价体系,我也把它兼容到对推理小说的评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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